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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房屋必懂的6種稅 荷包才不會大失血(上篇)

2025/09/30

買房不只要準備頭期款,還得懂得繳什麼稅!房屋稅、地價稅看似不起眼,其實差很大。掌握自住房優惠與地價稅申請時程,就能少繳上萬元稅金,省荷包不吃虧。

「有土斯有財」,使得房地產成為國人投資工具的重要選項之一,而台灣的房屋自有率更高達85%以上。

此外,隨著人的成長,到了成家立業之際,不少年輕夫婦,若能力許可,也都以買房為方向之一。

但買房之前,除了籌措「自備款」外,也要了解跟房地有關的相關稅賦,才能為適時減輕稅賦負擔,省荷包。

首先,持有房屋,得認識「房屋稅」及「地價稅」這兩個房屋持有稅。

 

房屋稅

就房屋稅來說,每年5月期間就要繳房屋稅,課徵的是上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。

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公式為:「應納稅額=房屋課稅現值x稅率。」
至於房屋課稅現值=核定單價x面積 x(1-折舊率x折舊年數)x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(路段率);至於核定單價=標準單價x(1 ±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)± 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。

就一般人來說,能省稅的就是申請「自有房屋」,自不自用差很大,一差就差了5倍。

不過,房屋稅要適用「自住住家用」房屋優惠稅率,房屋不得作為出租或營業用途,且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外,並須有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。

而如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持有全國單一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,適用稅率可降至1%,否則,在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全國不超過3戶內,適用稅率1.2%。

依據政府頒布的「囤房稅(房屋稅2.0)」在2024年7月上路!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調整為2%-4.8%,並改採「全國歸戶、全數累進」的模式課稅。

大家習慣說「買房」,但其實,房子是要配土地,若只有房子使用權,土地不是自己的,大都是「地上權」房子,房價約一般市價的七折。

 

地價稅

房子有房屋稅,房子蓋在土地就有「地價稅」,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/31,開徵期間為11/1至11/30。

對一般人來說,如果地價稅是符合「自用住宅用地」,那地價稅率就是為千分之2,跟採累進稅率的一般稅率,約可省4倍。

不過,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睡著的人,也就是想省稅的人,依據《土地稅法》第41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,也就是最晚需於每年的9月22日前,至不動產所在縣市的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,若錯過時間點,則當年度就得繳交地價稅一般稅率。

 

   ▲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單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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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瓊真
專欄作家介紹

顏瓊真

*理財周刊副總編輯 *房市採訪20-30年 *經常撰寫房市觀察的「解碼房市」 *建立民眾有關財產規劃及財富傳承的專文 *擁有「不動產經紀人」及「地政士」執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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